《不信道的人們章》導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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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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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九章
《不信道的人們章》導讀
這個蘇勒降示在麥加早期,伊斯蘭開始復興時,先知穆圣單槍匹馬一個人向社會傳播真主的光亮,撲面而來的是各種形式的誤解:有敵視、有嘲笑、有曲解,也有親友善意的勸阻:“人們都有信仰,何必多此一舉?”這個蘇勒從開始到世界的最后都有深刻的意義,向全社會表明伊斯蘭的信仰,也昭告民眾信仰的界線,伊斯蘭與多神崇拜是信道和不信道的根本區別。
蒙昧的阿拉伯時代,崇拜多種神靈,人們從實際利益需要向不同功能的神像頂禮膜拜。當時主要的神像有:武士神“旺旦”,可以避邪;美女神“素娃兒”,可以激發色欲;威嚴神“葉武蘇”,能避邪的怒吼雄師;敏捷之神“葉歐古”,迅如駿馬;洞察神“奈斯勒”,目光銳利如兀鷹。此外,還有許多各種情調的色情女神和數以百計不同級別的部落羅漢和鬼怪。求神拜仙是為了達到某種特定的欲望滿足和精神自慰,形式可以自由選擇,各部落都自有一套拜神禮儀,是族內巫師的世襲專利。
伊斯蘭之前的阿拉伯人信仰屬于世界普遍的庸俗崇拜,大體有三種類型:圖騰,代表祖先是某種動物的化身;物神,對日月星辰或者山河樹木表示恐懼;偶像,代表神仙或祖先的精靈。信徒們必須按時節向他們崇拜的神祇禮拜、跳舞、歌頌、供奉犧牲或鮮花果品,祈求獲得特殊的恩惠和偏袒的保護。偶像崇拜是為了獲得實際利益,如維護政權或個人私欲,無視全社會的道德準則,導致現實生活中對權勢官僚的賄賂和奉承,以及形成維護私利的黨派集團和會道門組織。為私欲形成的信仰,形式崇敬而無視天道正教,所以,以自私目的的偶像崇拜是不信道的表現。
在面對社會各種反應,許多人自稱有信仰,抗拒真主的正道,真主啟示他的使者說:“你說:‘不信道的人們啊!我不崇拜你們所崇拜的,你們也不崇拜我所崇拜的。’”(1-3)這是先知穆圣承領真主的命令,開始了不同的信仰,與眾不同,絕無妥協與和解,但也不對其他人的信仰攻擊或排斥。伊斯蘭堅持“信仰絕無強迫”自由選擇的精神,但必須表明自己的立場和信仰觀點。世界上有不同的信仰,是很自然的現象,真主在“呼德章”中說:“假若你的主意欲,他必使眾人變成一個民族。他們將繼續分歧,但你的主所憐憫的人除外。”(11:118-119)
真主的使者和他的弟子們,根據真主的命令實行開放社會多元化政策,在保存自我獨立特色的同時,尊重各種信仰,既不對其他信仰實行壓迫和攻擊,也不同其它信仰混為一談。真主對他的使者說:“(你說:)‘我不會崇拜你們所崇拜的,你們也不會崇拜我所崇拜的;你們有你們的報應,我也有我的報應。’”(4-6)信仰是深層思維和智慧的結晶,沒有任何內在自私的動機和外來的壓力或引誘,對伊斯蘭的真理,貴在至誠,以敬畏和善行為表現,與其它信仰界線分明。道貫古今,德配天地。伊斯蘭信士毋須去干預別人的信仰,對其他宗教寬容,而對于自己的認知和信心,必定是精誠所至,金石為開,沒有半點的虛假、藏私、猶豫或動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