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威精選圣訓簡釋 摒 棄 異 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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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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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說兩句
信士之母·阿依莎傳述:安拉的使者說:
“誰在我們的宗教事務里新創了不屬于它的事,則它不被接受。”
——《布哈里,穆斯林圣訓實錄》輯錄
“誰做了一件不屬于我們的宗教事務的事,則不被接受。”
——《穆斯林圣訓實錄》輯錄
簡釋:
一、伊斯蘭是安拉為引導和憐憫世人而啟示并選擇的宗教。安拉說:“今天,我已為你們成全你們的宗教,我已完成我所賜你們的恩典,我已選擇伊斯蘭做你們的宗教。”(《古蘭經》5章3節)伊斯蘭旨在勸導人類接受真理,遵循安拉啟示的正道,在于藉此培養、熏陶人類有限的理性、剛愎的本性和彌補人類知識的欠缺,約束并堅固人類情感的虛弱(易感情用事,易順從私欲)。而人類理性的有限性和受時空的局限性,是人類永遠無法擺脫的困境。故此,人類只有謙卑、恭順地全面接受并遵循安拉的啟示引導和穆圣的圣訓教導。因為安拉制定的“沙里亞”(伊斯蘭大法)無所不包,非常完美完善,“我在天經里沒有遺漏任何事物。”(《古蘭經》6章38節)至于圣訓,安拉說:“凡使者給你們的,你們都應當接受;凡使者禁止你們的,你們都應當戒除。”(《古蘭經》59章7節)因此,教門事務沒有給人類自行規定留下余地,人類也不能以自己的好惡和意愿,及自己的利益需求隨意取舍、增減或改變。也就是說,人類對經訓的規定和要求,只有完全服從、切實貫徹遵循的義務和責任,而無任意增刪、改變的權力。惟其如此,人才能得到自我培養和提升,安拉的宗教才能永葆正統、純潔,而不失真失色。人在主動、自覺履行的過程,就是在遵循正道,就是自我提升、完善的過程。安拉說:“當安拉及其使者判決一件事的時候,信道的男女對于他們的事,不宜有選擇。誰違抗安拉及其使者,誰已陷入顯著的迷誤了。”(《古蘭經》33章36節)“這確是我的正路,故你們當遵循它;你們不要遵循邪路,以免那些邪路使你們離開安拉的大道。他將這些事囑咐你們,以便你們敬畏。”(《古蘭經》6章153節)“你說:‘如果你們喜愛安拉,就當順從我;(你們順從我),安拉就喜愛你們,就赦宥你們的罪過。安拉是至赦的,是至慈的。’”(《古蘭經》3章31節)
二、這則圣訓被認為是穆斯林遵循安拉的宗教的外在行為標準。因此凡在宗教事務方面,經訓中無明文依據且違背經訓原則及其規定和精神的新生事物,都不被接受,都屬異端。至于現在教內出現的“以圣行抵制圣行”的做法,是我們這個時代的新生事物。其本質上犯了一個原則性的錯誤,即有意識地以一種圣行否定另一種圣行。這在遵行上屬“只重形式而忽視圣行精神”的剛愎自用的意識在作祟。
三、全體穆斯林都有責任抵制并杜絕一切與安拉的宗教相抵觸,且違背經訓普遍原則的新生事物,以維護安拉的宗教的正統性和純潔性。
四、從時空上看,這則圣訓具有廣闊的時代視野和前瞻性、預言性,并對人性具有深刻的洞察。本則圣訓也從原則性上高度確定了保持伊斯蘭本質特征不變的永恒依據,使它不致于因時代、民族和境遇的變化而異化。從而使各時代、各民族、各區域的穆斯林具有純正的伊斯蘭特征,并使他們能夠相互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