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伊協八屆四次常委(擴大)會議2011年4月 日通過
為更好地體現中國伊斯蘭教協會的宗旨,擴大協會的社會影響力,提高協會的凝聚力,經中國伊協八屆四次常委(擴大)會議研究,決定設立協會會徽,形成一個代表中國伊協的標志,在國內、國際各種活動及各種媒介、文件中使用,并從即日起向所有關心中國伊斯蘭教事業發展的社會各界人士廣泛征集會徽設計方案。
一、會徽設計要求
1.中國伊協是在民政部門登記,由國家宗教事務局主管,代表全國信仰伊斯蘭教2千3百多萬穆斯林的愛國愛教的社會團體,英文名稱是China Islamic Association。會徽設計理念要完整、準確地體現本會的宗旨和伊斯蘭文化內涵。(中國伊協章程附后)
2.會徽應有鮮明的伊斯蘭風格、特征,應具有感召力、時代感;構圖要求新穎、簡潔、大方,含義明確,色彩明快,顏色不要過多;應適用于各種場合,適合于長期固定使用。
3.應征作品必須是作者原創,未曾發表,并且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
二、投稿要求
1.以個人名義或團體名義提交作品均可。
2.投稿者需提交作品相關文件的電子(光盤)和紙質文件,對作品的創作理念和含義等內容作具體說明,提供作者簡介和聯系方式。
稿件具體要求:方案的電子文件應按JPG或TIF格式設計,圖片分辨率為300dpi;設計方案須用A4幅面白底繪制,并注明各部分顏色。另附會徽在以下四種情況下使用的設計樣式:在制式文件(A4幅面)中使用的樣式,黑白、彩色;制作為佩戴徽章的樣式,彩色;作為會議標識的樣式,彩色;作為出版物標識的樣式,黑白、彩色。
3.征集時間為2011年4月30日——2011年6月10日(郵寄以郵戳為準)。
4.應征作品請自留底稿,稿件恕不退還。
三、作品的評選、獎勵辦法及權利歸屬
中國伊協將成立會徽設計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最終結果將在中國伊協網站上發布。本次會徽征集設入圍獎10名,各發獎金1000元并頒發獲獎證書;最終入選獎1名,獎金5000元并頒發獲獎證書。
除署名權由作者保留外,獲獎作品的著作權及其他權利均歸中國伊斯蘭教協會所有。本會對設計不完善之處有進行修改的權利。
四、評審委員會
中國伊協為本次征集活動專門成立會徽設計評審委員會,負責征集活動的組織工作和初評。評審委員會的人員組成如下:
主任:陳廣元
副主任:余振貴
委員:馬忠杰、洪長有、楊志波、阿地里江·阿吉克力木,巴拉提·拉吉甫、馬中平、王國良、張廣林、文艦
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負責具體事務,人員組成如下:
主任:洪長有
副主任:馬中平、張廣林
五、會徽確定程序
1.會徽征集,自2011年4月30日至2011年6月10日,由中國伊協辦公室收集應征作品。
2.會徽評選,自2011年6月20日開始評選。評選工作包括初評、復評、投票決定三個階段:
初評:評審委員會在應征作品中投票選出10件作品進入復評;
復評:評審委員會把進入復評的10件作品提交中國伊斯蘭教第九次全國代表會議主席團審議,由會議主席團投票選出3件作品。
投票決定:復評選出的3件作品由中國伊斯蘭教第九次全國代表會議全體代表投票選出,以得票最多者為最終入選方案。
3.會徽啟用,中國伊協根據大會代表意見修改后正式啟用。
六、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南橫西街103號中國伊斯蘭教協會
郵編:100053
聯系人:馬明岳
電話:010—59313037
E-mail:encood@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