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河南省洛陽市共排查處理涉及清真食品的矛盾糾紛12起,洛陽市民委以“三組織”為保障、“兩制度”為機制、“三注重”為措施,化解矛盾糾紛,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確保洛陽市清真食品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三組織”:一是由洛陽市政府領導掛帥,洛陽市民委、工商、衛生、公安等部門組成洛陽市清真食品管理委員會,加強對清真食品的管理、協調工作;二是建立由洛陽市民委、工商、商務、衛生、質監、食品藥品監督、公安等部門組成的洛陽市醫藥食品安全委員會,負責清真食品的安全和信譽,開展對重點難點問題的聯合執法;三是由洛陽市編委批準成立洛陽市清真食品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管理全市清真食品工作。
“兩制度”:一是洛陽市民委把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納入重點工作,每星期一上午召開中層干部以上或全體人員的會議,聽取匯報,研究清真食品工作;二是市民委把清真食品管理納入縣(市、區)考核體系,進行單項考核和獎勵,調動縣(市、區)民族工作部門的積極性。
“三注重”:一是注重群眾舉報工作。二是注重清真食品義務監督員的作用。三是注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