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明確表示,商家促銷不得侵害生產廠商、消費者的利益,且不能轉嫁促銷成本,商務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嚴查上述違規促銷行為。而幾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供貨商告訴記者,今年零售商在加大讓利消費者的同時,把供貨商的合同費上浮了30%左右,商品返點也較去年提高了20%-30%。
降價促銷是商家慣用的手段,但去年年底以來,零售企業的降價促銷力度和范圍逐漸加大,尤其是服飾類商品,原價銷售的商品已較稀少。
記者從幾位大型超市供貨商處了解到,零售商和供貨商每年初簽訂合同時,雙方將約定一年內的收費金額,目前以促銷服務費項目打包統一收取,包括進場費、促銷服務費、網絡服務費、海報費和產品推廣費等不同名目的費用,在業內簡稱為“合同費”。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食品供貨商表示,合同費逐年上漲已是行內慣例,但往年的增幅在5%左右,但在今年已簽的合同中,費用普遍上漲了20%,最高的上漲了30%。
另一家飲料供貨商提到,合同費上漲的同時,商品返點今年也上漲了20%-30%,最高的甚至上漲了50%。所謂返點是雙方約定按照商品的銷量給超市提幾個百分點的利潤,打個比方,如果10萬元返點5%,那么20萬元就返點10%。“雖然商家搞促銷時有的商品平進平出,但通過提高返點,商品銷量大,超市從供貨商處得到的返點自然增加,利潤還是可以保證的,為促銷讓利買單的是供貨商。”
北京供貨商聯盟代表姚文華表示,一個月內零售企業促銷商品占比10%-15%比較正常,但一個月內如有超過20%商品降價促銷,就超出了商家的正常經營秩序。“如果超市繼續進行不正當促銷,各種費用又不斷上揚,就會削弱供貨商的積極性,正當價格秩序將被破壞。”姚文華介紹,北京供貨商聯盟170余家會員企業中已有8家停止給超市供貨。
“如果擠壓供貨商,供貨商就會把這部分成本轉嫁給生產商家,那么最后廠家只能從原料、重量上做手腳。”上述食品供貨商擔心,到時在這場“讓利于消費者”的促銷活動中,受到損害的還是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