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節日文化
世界上各國各民族的節日名稱不同,內容各異,真可謂豐富多彩。可以說,各民族的節日尤其是比較大的節日是一種綜合性的文化現象,是一個民族的政治、經濟、生產生活、宗教信仰、文化藝術、社會交往、民族心理的綜合反映。
1.節日文化的內容。伊斯蘭為穆斯林主要規定了兩大節日:開齋節和犧牲節。這兩個節日是以教歷(希吉來歷)計算的。伊斯蘭教歷為太陰歷,全年12個月,單月為30天,雙月為29天,平年354天,閏年355天,30年中共有1個閏年,不置閏月,與公歷每年約差10天,3年約差1個月,公歷的32年等于教歷的33年。因此,每年開齋節和犧牲節的具體日期,不與公歷相合。不固定在公歷的某月某日,而每年提前約10天,3年提前約1個月。這樣這兩大節日,相對于公歷而言,總是處在循環當中,有些年在公歷的1月(最寒冷的季節),而有些年在公歷的6月(最炎熱的季節)。
穆斯林把公元622年7月16日,穆圣率其部分弟子從故鄉麥加遷徙到麥地納這一歷史性事件稱為“希吉來”,意為遷徙,定該年為伊斯蘭教歷紀元元年,這一天為歲首元旦。雖說這一年的這一天,是一個具有歷史性意義的重大日子,是教歷的元旦,但穆斯林卻沒有把它當作節日來過;甚至也沒有把穆圣的誕生門(教歷紀元前46年3月12日),當作像基督教那樣的“圣誕節”來過。僅在這兩個日子,搞一些紀念性的活動而已。所以,從嚴格意義上講,對穆斯林而言,沒有像漢族等民族過春節那樣過年的習慣,也沒有像基督徒那樣過圣誕節的傳統,也沒有名目繁多的其它節日。對穆斯林而言,主要還是過兩大節日——開齋節和犧牲節。
開齋節,是阿拉伯語“爾德·菲特熱”的意譯,突厥語系的民族(如維吾爾、撒拉族等)也叫“肉孜節”。這個節日的日期是齋月結束后的第一、第二、第三天。開齋節之前的一個月是教歷9月——齋月(熱買丹)。正如在“宗教文化”一章中談到的,該月被認為是《古蘭經》下降之月,故在該月,所有的成年穆斯林男女都要齋戒,即從黎明到黃昏的整個白天,戒除飲食男女,謹言慎行,自我反省,自我克制。齋月齋戒是“五功”(念、禮、齋、課、朝)之一,是法定的宗教義務,受到穆斯林的特別的重視。履行這項法定的義務是一年當中的一件重大事情。該月也被看作是懺悔之月,行善之月,寬恕之月。所以,當穆斯林圓滿地完成該月齋功以后,猶如完成一項重大的善功,完成這一重大善功之日,自然是吉祥之日,喜慶之日,高興之日,可喜可賀。這樣年復一年,就成了一個喜慶的重大節日。
這一天,所有的穆斯林男女老少,起個大早,重新沐浴(大凈),并換上最新最好的衣眼,擦上香水,把里里外外打掃得干干凈凈,收拾得整整齊齊。同時每個人給窮人施舍相當于一頓飯的錢財,以便讓每個窮人也過好節,來個皆大歡喜。然后全體出發,一路高興的朗誦著贊詞,到荒郊野外集中,參加開齋節的會禮,聽伊麻目演講。然后,大家都走親訪友,互致問候(色倆目),品嘗早已準備好的美味佳肴、此間有些地區也穿插一些游戲與娛樂活動,如此持續3天。人們都沉浸在節日的歡樂之中。不過,整個節日氣氛是喜慶。祥和、安樂,沒有也不允許任何形式的狂歡活動。
穆斯林的另一大節日是犧牲節。犧牲節,是“爾德·阿杜哈”的意譯,也有譯為宰牲節、忠孝節的,總之都是奉獻犧牲的意思,另外,還有稱“古爾邦節”的,“古爾邦”,是阿拉伯語,本意為接近,引申為通過奉獻犧牲,行善干好,來接近真主。時間在教歷12月10日(即開齋節后約70天)。
關于犧牲節的來歷,根據教義是這樣的,穆圣的先祖,古代先知伊布拉欣,老年膝下無子,夫妻倆晚年生活很孤寂,后來祈求真主為其賜子,果然真主滿足了他的祈求,使他有了一個兒子,取名伊斯瑪儀。伊斯瑪儀聰明可愛,十分惹人喜愛,先知伊布拉欣夫婦有愛子膝下承歡,生活十分幸福美滿。可是,有一天晚上先知伊布拉欣做了一個夢,夢里真主命令他把愛子伊斯瑪儀宰掉,以作貢獻,真主想以此來考驗伊布拉欣的忠誠。伊布拉欣非常喜愛這個兒子,但主命難違,這使他顯得心事重重,愛子看到慈父這般神情,就問是什么原因,慈父說了事情的原委。愛子堅定地說道:父親啊!您是一位虔誠的先知,也是一位最好的慈父,為了對真主的忠誠,請您毫不猶豫地下手吧!這事我十分心甘情愿;如果您面對面下不了手,請您在我臉上蒙一塊布吧!伊布拉欣原本就是一位虔誠無比的先知,對于真主向來是唯命是從,現在又聽了兒子的一番鼓勵,便下決心準備執行真主的命令。當他拿起快刀正要宰掉伊斯瑪儀時,真主念其虔誠使一只綿羊從天而降,將伊斯瑪儀取而代
之,伊斯瑪儀安然無恙,這只綿羊成了犧牲品。從此,犧牲節的宰牲之禮相沿至今。這件事的主旨在于:它表現了伊布拉欣對真主的忠誠;同時也表現了伊斯瑪儀對父親的孝敬。故人們也將犧牲節,稱之為“忠孝節”。總之,過犧牲節主要是為了表達人們對主道的奉獻、犧牲精神。
犧牲節的這一天,人們也和過開齋節一樣,打掃衛生,收拾庭園,重新沐浴(大凈),穿上新裝,參加會禮,聆聽演講。唯一與開齋節不同的是:宰牲。各人根據自己的經濟條件,或1人宰1只羊,或7人宰1頭牛或駱駝。所宰之牲畜,無論是牛羊還是駱駝,都要挑選膘肥體壯、外形美觀的。不允許宰不滿2歲的羊羔和不滿3歲的牛犢,也不允許以肢體殘缺的牲畜充代,表示犧牲自己的心愛之物。所宰的牛、羊、駝肉,分3等份,分別用于自家人享用、饋贈親友和施舍濟貧。犧牲品的血液、骨頭等殘余物都要深埋。
犧牲節所要犧牲的東西,狹義的方面指的是牛、羊和駱駝等屬于自己的或花錢買來的牲畜;而廣義的方面則泛指各人的體力、智力、精力、財力乃至生命。當主道需要這些時,就毫不猶豫地奉獻犧牲出來,以實現人生的最大價值。
2.節日文化的特點。從以上節日文化的內容,不難看出,伊斯蘭節日文化主要有如下特點:
第一,少而精。世界上各民族的節日,可謂名目繁多,豐富多彩。有些民族甚至幾乎每月都有節日,比如像漢族,一年當中的各種節慶多達15個:正月初一的春節,除舊迎新,舉行各種賽會、祈年活動;正月十五的元宵節,舉行各種賽會、觀燈;二月二的龍抬頭節,準備農事活動;二月十二的花朝(又稱百花生日),舉辦花市;三月三的清明節,掃墓踏青;四月八的浴佛節,舉辦佛事活動;五月五的端午節,吃粽子、劃龍舟等;七月七的乞巧節(又名七夕),為婦女的節日,聚會乞巧;七月十五的中元年,祭祖、祭鬼;八月十五的中秋節,合家團圓,吃月餅、賞月、慶豐收;九月九的重陽節,登高、賞菊;十一月四的冬至節,祭祖;十二月八的臘八節,吃臘八粥;十二月二十三的灶王節(又名小年),祭灶;十二月三十的除夕,歲終,守歲。顯而易見,這些節日,名目繁多,內容包羅萬象,稱得上是民間各類文化現象的總匯。而伊斯蘭的節日,一年當中才兩個——開齋節和犧牲節,體現出少而精的特色。正因為少,所以節日氣氛更濃烈,人們更重視。
第三,得意而不忘形。大凡每個民族過節都是喜氣洋洋,興高彩烈的,沒有哪個民族會把節日搞成追悼會那樣悲哀;然而,每個民族在過節時的歡樂方式和歡樂程度是不一樣的。有些民族和國家(如巴西等),每年都要過“狂歡節”,瘋狂的歌舞,瘋狂的飲食,瘋狂的彩車,瘋狂的舉止,瘋狂的表情……構成了瘋狂的海洋,一切的歡樂,都成了“狂歡”。有些地區,有些人,在過節時,喝得酩酊大醉、搖搖晃晃、罵罵咧咧、甩酒瓶、砸東西……得意忘形,放浪形骸,昏昏然,飄飄然。而穆斯林過節,雖不乏歡樂、喜慶的氣氛,雖不乏各種游戲、娛樂活動,但是由于受伊斯蘭倫理文化的制約,一切娛樂活動和游戲方式都得循規蹈矩,不能夾雜飲酒、賭博、狂歡等內容,所有的歡樂和喜悅都適可而止,得意而不忘形。
二、娛樂文化
1.伊斯蘭對娛樂的態度。人生在世,都是有所為,有所思,有所樂。沒有什么只有勞動、工作,而沒有娛樂、嬉戲的人生。勞逸結合乃人之常情。伊斯蘭作為一種信仰體系,它固然要求人們篤信真主,力行“五功”,完成宗教義務;要求人們勤奮工作,努力奮斗,勸善戒惡,完成社會義務;要求人們成家立業,夫妻之間互助互愛互勉,父母關心兒女,兒女孝敬父母,以完成對家庭的義務;不過,正如我們在本書中反覆強調的,它不是苦行主義的宗教,它既責成人們完成宗教的、社會的、家庭的義務,又充分尊重人性,尊重人的權利,重視人的身心的愉悅與休息,滿足人的文化娛樂的需要。它反對人們過分地壓抑自己,苛求自己,而使身心疲憊不堪和心力交瘁的做法,提倡勞逸結合,還身心以天賦的愉悅與休息的權利。在穆圣時代,一部分圣門弟子出于虔誠,認為穆斯林應該把自己的所有時間和精力都投入到宗教功修與其它嚴肅的工作中,應該以此求得后世生活的幸福和享受,應該放棄今世所有的娛樂和享受,認為娛樂和享受與一個虔誠的穆斯林是不相宜的。其中穆圣的書記官哈尼澤勒·吳賽伊德和穆圣的親密戰友艾布·伯克爾就有過這種想法。有一次哈尼澤勒·吳賽伊德見到艾布·伯克爾時,就以自責與愧疚的語氣說道:“哈尼澤勒變成偽善者了。”艾布·伯克爾不解地問道:“贊美真主,超絕萬物,你說什么?”于是哈尼澤勒向艾布·伯克爾說明了事情的原委:“我們在真主的使者——穆罕默德那里,聽他給我們講了火獄和樂園的情景,他講得就像他親眼所見一樣逼真。可是當我們從真主的使者那里出來以后,我們就去與妻室兒女娛樂,或者去忙于料理我們自己的財產,于是我們把真主的使者的教誨忘記了許多。”艾布·伯克爾深有同感,他說:“以真主盟誓,我們也碰到過類似這樣的情況!”然后二人同去見穆圣,以飽含愧疚的神情敘述了他們的情況,并自責自己成了“偽善者”。穆圣針對這種情況答覆道:“以掌握我生命的真主盟誓,假如你們經常守在我的面前,時時記念真主,那么天使們也必定會在你們休息時,或在你們的路途中與你們握手的。但是,哈尼澤勒啊!時而這樣,時而那樣。”后來這句話他又連說了三次。言下之意是既要記念真主,又要休息娛樂。穆圣本人就是兼顧記念真主與休息娛樂的典范。當他獨處時,或沉思,或參想,或全神貫注地禮拜真主,因敬畏和感激而常常哭泣;可是當他群居時,則和顏悅色,笑容可掬,詼諧、幽默,常常引人發笑,給人帶來快樂與輕松。受其熏陶,許多圣門弟子也具備了樂觀的性格。阿里常給人們說:“像身體會發生疲勞一樣,人心也會產生厭倦。所以你們應當以幽默和智慧,使自己的身心感受到愉快。”又說:“你們應當經常使自己保持身心愉快。因為,人們的心清一旦受到壓抑,就會變得盲目而缺乏判斷力。”強調勞逸結合,有張有弛。
不過,伊斯蘭認為,凡事都有個度,超過這個度,好事也會變壞事,事情就會走向它的反面。因此,娛樂也要適可而止,把握好度;切不可醉心于沒完沒了的娛樂與玩耍,以致玩物喪志,消磨意志,甚至耽誤宗教義務,如眼看禮拜時間已到,卻迷戀某種游戲與娛樂而導致曠拜;或社會上的老弱病殘,急需幫助,工作崗位急需履行職責時,卻沉湎于玩樂,而玩忽職守,造成社會危害;或家人(老人、孩子、妻子、丈夫等等)急需照料和關心時,卻整天整夜泡在某種上癮的游戲與娛樂之中,而忽視對家庭應盡的義務。至于不符合伊斯蘭法律與道德的一些游戲與娛樂,如賭博、求簽等,自然在禁止之列。伊斯蘭不允許人們沉湎于聲色犬馬之中,吃喝玩樂,得意忘形,醉生夢死,腐化墮落,毫無價值地消耗生命與時間。
2.娛樂文化的內容。休閑與娛樂已成為當代人津津樂道的話題,休閑、娛樂的內容與方式,可謂多種多樣,花樣翻新,今人眼花繚亂。從交誼舞到卡拉OK,從各種紙牌到各種棋類,從釣魚到打麻將,從插花到養鳥,從滑雪到滑冰……名目繁多,數不勝數。而伊斯蘭所允許或提倡的娛樂項目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是體育類。其中包括騎術、劍術、箭藝、游泳、摔跤、賽跑、棋藝等等。
騎術。訓練騎術被受到經訓的鼓勵與提倡。《古蘭經》指出:“他創造馬、騾、驢以供你們騎乘,以作你們的裝飾。”(16:8)穆圣說:“你們常常練習射擊,常騎馬賽跑吧!”穆圣本人曾組織過馬賽,并授以領先者獎狀。穆圣特別喜愛馬,并把馬分為三種,說:“馬有三種:真主之馬,人類之馬,魔鬼之馬。真主之馬就是為主道而奔馳于戰場的軍馬,飼養它和清潔其糞便等,都會有善功;魔鬼之馬就是作為賭博之賽馬;至于人類之馬,就是用于勞動生產而避免貧窮之馬。”
箭藝。箭藝既是一種娛樂活動,而且在古代也是一種有效的武力。《古蘭經》指出:“你們應當為他們而準備你們所能準備的武力和戰馬,你們借此威懾真主的敵人和你們的敵人。”(8:60)穆圣再三強調說:“練習箭藝吧!那是對你們最好的一種娛樂。”同時又強調了它的實用性:“射擊確是一種武術。真的,射擊確是一種武術!真的,射擊確是一種武術!”有一次,穆圣經過一個射擊場,看見有許多弟子在那里競賽,穆圣興致勃勃地說道:“讓我同你們一道去射擊吧!”穆圣雖鼓勵人們練習射擊,但不允許把有生命的動物(如雞等)作為射擊的靶子。因為,伊斯蘭反對人們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其它動物的痛苦之上。據此,凡是斗雞、斗牛等殘忍的娛樂都在禁止之列。
劍術。劍術跟箭藝一樣受到穆圣的鼓勵,他甚至允許阿比西尼亞人(今埃塞俄比亞)在麥地納圣寺里面表演劍術,并允許自己的妻子阿依舍觀賞。當時歐麥爾見此情景,非常惱火,覺得在圣寺里玩耍是不嚴肅的行為,很想制止,可是被穆圣擋住了,穆圣說:“歐麥爾啊!讓他們表演吧廠
由此可知,清真寺不光是宗教活動的場所,而且也是穆斯林的文化活動中心,是神圣與世俗的交匯點。
摔跤。摔跤是體育性娛樂的又一項內容。穆圣對此項活動極為推崇,并且身體力行,他本人就是一名出色的摔跤手,他曾和一個名叫魯柯南的著名大力士摔跤,連續三次把這位大力上摔倒。大力士心眼口服,甘拜下風。穆圣告訴他,摔跤的目的,不在于爭高低,而在于娛樂、輕松,在于強身健體。
賽跑。賽跑是一種最簡便的娛樂方式。穆圣曾兩次與妻子阿依舍賽跑,互有勝負,皆大歡喜。據說,阿里是圣門弟子中賽跑冠軍,無一人能比得上他。
游泳。如果說騎術、劍術、賽跑等屬陸上運動娛樂項目的話,游泳則屬水中運動娛樂項目,為穆斯林所推崇。穆圣說:“凡是非記念真主的動作,不是娛樂就是疏忽,二者必居其一;只有四種動作例外:即為練習射擊而在兩個鵠的之間往來走動;訓馬;同自己的妻室兒女游戲;教授子女游泳。”歐麥爾也說道:“你們應當教授自己的孩子們學會游泳、射擊,以及馬背上跳躍的技能。”
棋藝。棋藝也是一項古老的娛樂活動。在中國古代,就有重視“琴棋書畫”的文化傳統。在普遍重視智力開發的今天,棋藝不僅作為“寓教于樂”的棋戲,豐富著人們的業余生活,而且更廣泛地被作為對少年兒童進行早期啟蒙教育的益智教具。所以,也有人說,棋藝是“人類智慧的體操”。伊斯蘭對各種棋類(象棋、圍棋等)游戲,總的來說是允許的,但同時又有嚴格的條件,如不能整天泡在棋賽中,而延誤拜功和忽略對家庭對社會的義務;棋賽中也不能夾雜賭博;在棋賽當中,棋手要管住自己的舌頭,不得說下流、猖褻的話。
二是文娛類。這類娛樂內容很豐富,如吟詩作賦、唱歌跳舞、書法繪畫。電影電視,等等。
吟詩作賦。一部分伊斯蘭學者反對人們吟詩作賦,而大多數學者則允許吟詩作賦。一部分伊斯蘭學者之所以反對吟詩作賦,是有歷史情結的。在蒙昧時代,阿拉伯的詩人都很活躍,很受族人的尊重,他們的職能遠遠超出了詩人的范圍,往往起著“輿論導向”的作用。他們歌頌本族(部落)的功德。憑吊本族的亡人。攻擊本族的仇敵、漚歌尚武精神、夸耀本族的歷史和英雄人物,描寫風花雪月,男歡女愛,等等。凡是這些內容都是與伊斯蘭的精神背道而馳的,所以《古蘭經》譴責了這些詩人。對此,很多穆斯林都記憶猶新,有切膚之痛。詩人的形象在穆斯林中本來就不太好。因此,有些伊斯蘭學者反對吟詩作賦,以避免這種歷史的嫌疑。不過,大多數伊斯蘭學者認為,吟詩作賦,只要內容健康,只要不違背伊斯蘭道德規范,無論是描寫大自然的奇景,還是抒發內心的感受,都是可以的,不失為娛樂休閑的一種方式。
唱歌跳舞。歌舞是一個十分古老的娛樂方式。無論是引吭高歌還是翩翩起舞,都使人能夠抒發一種情感,表達一種思想。歌的悅耳動聽與舞的賞心悅目,使人的身心能夠得到很好的休息,使疲憊不堪的人能夠精神煥發,興致勃勃,對這樣一種極佳的娛樂方式,伊斯蘭學者有不同的看法。一部分學者認為,唱歌跳舞與穆斯林是不相宜的。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在一些民族或一些人當中,歌舞往往伴隨著酒色,伴隨著狂歡,伴隨著豪華、奢侈的生活,夾雜著一些靡靡之音和裸體或半裸體的動作。這些學者,謹小慎微,擔心一旦允許穆斯林唱歌跳舞,也會受這些習俗的熏染,而難以使自己的心靈保持純凈;同時也出于“生于憂患,死于安樂”的考慮,擔心穆斯林一旦過上歌舞升平,悠哉悠哉的生活,會貪圖安逸,不思進取,從而遭受屈辱。然而,大多數伊斯蘭學者允許人們唱歌跳舞,但同時又規定了嚴格的條件。如歌舞不包含下流、狠褻的內容,由非煽動性的樂器伴奏,參加歌舞的人們的著裝和言談舉止不違背伊斯蘭的道德原則……在這種情況下,人們在拜功和工作之余,唱一唱,跳一跳,活動一下筋骨,換一換腦子,輕松輕松,倒也無傷大雅。尤其是在節日、婚禮、看月等喜慶場合,為了創造歡樂、愉快的氣氛,歌舞是教法所嘉許的事情。據《圣訓》記載,穆圣的妻子阿依舍的一位親戚的女兒要嫁給輔士中的一個青年人,穆圣問阿依舍:“你們有沒有派歌手伴隨?”阿依舍回答:“沒有。”穆圣很認真的說:“輔士們個個都喜歡詩歌,你們務必派一名能歌善詩的人伴隨他,為人們助興。”《圣訓》又記載了這樣一件事:犧牲節期間,阿依舍住在米那時,其父艾布·伯克爾去見她。當時有兩個姑娘同她在一起唱歌打鼓,穆圣也在場。艾布·伯克爾見此情景就斥責那個吹打彈唱的姑娘,而穆圣說道:“艾布。伯克爾啊!讓她倆表演吧!今天是喜慶的節日啊!”
繪畫與書法。繪畫方面,伊斯蘭鼓勵人們畫山水畫,通過對大自然中湖光山色的描繪,使人能夠心曠神。冶,獲得美的享受。伊斯蘭一般禁止人們畫人物畫,連億萬穆斯林所崇敬的穆圣也沒有留下畫像。因為他反對人們畫任何人,包括自己。至于書法方面,穆斯林酷愛阿拉伯文書法,以此增加情趣,陶治情操,這是眾所周知的。
電影與電視。伊斯蘭在公元7世紀的阿拉伯半島產生時,人類還沒有發明電影與電視,《古蘭經》與《圣訓》自然不會具體地提到這些。現代伊斯蘭學者,根據伊斯蘭的原則精神,對電影、電視提出了這樣一種普遍的看法:電影。電視僅僅是一種工具,一種手段,一種特殊的傳播媒體,人們是否可以拍電影和電視,主要看所拍內容,如果內容是健康的、有益的、沒有色情下流的鏡頭和語言,沒有特別刺激的兇殺和暴力場面,沒有宣揚迷信與其它違背伊斯蘭教義的成分;那么,拍電影、電視或觀賞電影、電視,都是可以的。
有些所謂的“娛樂”,是為伊斯蘭所絕對禁止的,如賭博等。一提起賭博,人們自然會想起世界著名的摩納哥蒙特卡洛賭場,澳門的葡京賭場和美國中西部內華達州的拉斯維加斯賭城,前二者與后者相比,真是小巫見大巫,不可同日而語。拉斯維加斯,是吃喝嫖賭業最興盛的地方。1994年來此旅游賭博者共2900萬人,1980年賭業營利達14.4億美元,15年后的今天,營利就更難以估計了。此地可謂罪惡的淵藪。而賭博則是罪惡之源。該城有幾項領先記錄:自殺率在美國城市中位居第一,犯罪率超過紐約、費城而居首位,肺癌患者名列美;國第二。據《環球》雜志報道:“前不久有一位白人賭客去該城豪賭,一夜之間就贏了近百萬美元。第二天清晨,他準備乘飛機回家,機場附近的賭場引誘他再玩一把。他由小輸到大輸,終于囊中如洗,返家路費也沒有,悲憤絕望之余,他眼毒自殺,而他的妻兒還在家翹首盼望他的歸來呢!在賭場這樣的悲劇幾乎天天在演。跳樓者,飲彈自殺者比比皆是。當然當地新聞媒介卻很少報道,生怕影響賭場生意。”①(西方社會病)一書援引一位美國學者的話說:“:賭博是一切罪惡的根源,首先,它不僅不給社會帶來財富,改善經濟和生活環境,更不會減少失業和犯罪現象,而是造成社會腐敗和倫理道德墮落,醞釀著大量失業隊伍和犯罪行為的‘罪魁’,一般而言,賭輸了,就會去偷,去搶;賭贏了,就會去嫖,去酗酒。”②
伊斯蘭早在1300多年前就明確宣布禁止賭博,并把賭博的嚴重性與飲酒、崇拜偶像、求簽相提并論。《古蘭經》說:“信仰的人們啊!飲酒、賭博、拜像、求簽只是一種穢行,只是惡魔的行為,故當遠離,以便你們成功。惡魔惟愿你們因飲酒和賭博而互相仇恨,并且阻止你們記念真主和謹守拜功。”(5:90一91)穆圣說:“誰要是向自己的朋友建議:‘來吧!我們一塊賭博。’那么誰必須以施舍來贖罪。”在伊斯蘭看來,賭博不但不能使人放松,收到娛樂樂的效果,反而會導致神經緊張,增加心理負擔;而且會使人養成好逸惡勞,依賴他人的習慣,造成人的空想與僥幸心理;不但不能增強人與人之間的友情,反而會使人們彼此仇視,互相為敵。更為甚者,賭博的人由于整天整夜沉湎于賭博,而忽略對家庭對社會應盡的義務。鑒于賭博的這種一般性特征,伊斯蘭也禁止人們玩彩票、摸獎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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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新華通訊社主辦《環球》,1996年第4期第29頁。
②《西方社會病》,人民日報出版社1992年10月版,第5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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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召人們腳踏實地,通過誠實勞動和合法經營謀取財富,放棄一切僥幸心理。
3.娛樂文化的特點。從以上娛樂文化的主要內容可以看出,伊斯蘭娛樂文化主要有兩個特點;
第一,健康性。伊斯蘭對娛樂文化內容和項目的選擇,處處著眼于是否有利于人的身心健康。如果有利于人的身心健康則取之,如賽跑、箭藝、騎術、游泳、音樂舞蹈。繪畫書法等等;如果不利于人的身心健康,如吃喝嫖賭、靡靡之音。裸體舞蹈等等,則棄之。注重娛樂活動內容的健康性、積極性、藝術性和趣味性。
第二,適度性。伊斯蘭在注重娛樂活動的健康性、積極性。藝術性和趣味性的同時,又強調娛樂活動的適度性。即便是內容健康的娛樂活動,也要適可而止,不能過分迷戀,以至上癮,比如看電視,即便內容健康,也不能整日坐在電視機前,看個沒完沒了,以致曠拜曠工曠課,或置家庭的義務于不顧,任老人生病,孩子挨餓,妻子勞累。再如下棋,只要不含賭博,本是一種健康的娛樂,可是如果下棋上癮,整日愛不釋手,造成玩忽職守或夜不歸宿或延誤拜功,那么,事情又走向了它的反面,好事變成了壞事。適可而止,不偏不倚,方為至正之道。
第三,倫理性。世界上的娛樂活動五花入門,而伊斯蘭要求人們對娛樂活動有所選擇,反對人們涉足那些以創辦旅游業為名而進行的各種傷風敗俗的活動,反對人們出入于夜總會、酒吧等場所,禁止人們以娛樂為名,過那種紙醉金迷,燈紅酒綠的生活。這一切都體現了伊斯蘭娛樂文化的倫理性。
三、喪葬文化
1.伊斯蘭的生死觀。有生就有死,有樂就有哀,生老病死出乎自然規律,喜怒哀樂發于人之常情。最輝煌的人生與最悲慘的人生,都有一個開始,也都有一個盡頭——人,無論貧富貴賤,男女老少。總難免一死。長生不老,雖是人們一個古老的夢想,但也畢竟是夢想,不能實現。中國明代著名伊斯蘭學者王岱輿說道:“圣人云:‘有今世,畢竟有后世;有浮生,畢竟有暫死。’生死之機難言也。生死之謂有無,有無之義蓋有不同,又有三品:曰‘無始無終之有’,乃真主獨一之有也;曰‘有始無終之有’,乃天仙人神數一之有也;曰‘有始有終’之有,乃水陸飛行,草木金石倚賴之有也。生長乃草木之性,能扶草木生長。草木枯敗,性亦消滅;知覺乃鳥獸之性,能扶鳥獸生長,而又賦之以眼、耳、鼻、舌、身、心,能視、聽、聞、嘗、知、覺,至死其性亦滅矣;靈慧乃人之性,更兼生覺二性,能扶人長養,乃使人知覺,而更能推論事理,此身雖滅,其性長在,不必倚證于身,自能用事。故身形雖滅,依然能用其神,此其所以與禽獸、草木異也。”①在伊斯蘭看來,人的死亡,并不意味著生命旅程的終結,死亡只是連接今世與后世的橋梁,是今世的結束和后世的開始。人的肉體死后,其靈魂不滅,人還要復活,接受末日審判。信主行善者上天堂,成為天堂永久的居民,昧主作惡者入地獄,成為地獄的居民。《古蘭經》說:“今世生活,只是游戲、娛樂、點綴、矜夸,以財產和子孫的富庶相爭勝;譬如時雨,使田苗滋長,農夫見了非常高興,嗣后,田畝枯槁,你看它變成黃色的,繼而零落。在后世,有嚴厲的刑罰,也有從真主發出的赦宥的喜悅。”(57:20)就是說今世的榮華富貴如過眼煙云,轉瞬即逝,人的最終歸宿還是在后世。《古蘭經》說:“我從大地創造你們,我使你們復返于大地,我再一次使你們從大地復活。”(20:55)又說:“我們確是真主所有的,我們必定只歸依他。”(2:155)因此,中國穆斯林稱人的死亡為“歸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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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正教真詮》,寧夏人民出版社1988年5月版,第1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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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歸依真主了。所以,穆斯林對于死亡這一不可避免的事實不回避,不忌諱,不恐懼,一般都能處之泰然,安之若素。在此基礎上產 生了它的喪葬文化。
2.喪葬文化的主要內容。伊斯蘭喪葬文化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病人臨終前。為其提念“清真言”。伊斯蘭要求人們,當一個病人臨終時,再不要以各種世俗的事務打擾他(她),而應該讓他(她)安靜;如果病人一時忘記念“清真言”,在旁的親友輕聲提醒他(她),最好讓病人在念“清真言”中離開人世,正如旁人在念“清真言”中他(她)來到這個世界一樣。病人咽氣以后,應瞑其目,閉其頜,理髭須,順手足,并停尸于木床,用潔凈的白布單覆蓋,點燃香支,以驅穢氣。
親友去世后,悲痛難忍,居喪哀悼,實屬人之常情;但伊斯蘭反對捶胸頓足,嚎啕大哭,認為生老病死,是真主的前定,是真主的旨意和安排,人們理應正確對待,順應天命,克制、節哀,并從速辦理喪事,讓亡人入土為安。親人也不為死去的人披麻戴孝。
第二,訃告親友鄰里。人去世后,親友應盡快發喪,訃告其他不在場的親友鄰里。朋友和鄰里應念此時的亡人親人正沉浸于悲痛之中,趕緊幫忙辦理后世。不送花圈、挽幛之類,而送一些錢物等實用的東西,幫助亡人家屬盡快安葬亡人。
第三,給亡者凈身。人死后,其親人盡快為其凈身,意在干干凈凈去見真主。凈身的具體方法和洗大小凈一樣。男性給男性亡者洗滌,女性給女性亡者洗滌。
為主道而戰死的殉教者(舍黑得)不用為其凈身,穿上血跡斑斑的衣服安葬即可。這是對殉教者尊重的一種表示。
第四,穿“卡凡”(尸衣)。將亡人洗好后,再不給穿生前穿過的衣服。而讓他(她)穿“卡凡”(尸衣)。“卡凡”用普通的白棉布,而不能用綾羅綢緞和其它昂貴的布料。男性亡人的“卡凡”是三塊白布,裹住亡人全身即可;女性亡人的“卡凡”是五塊白布,比起男性亡人多了裹胸布和蓋頭布兩件。總之,除了普通的“卡凡”布外,沒有任何陪葬品。
第五,舉行殯禮(者那則)。將亡人凈身穿好尸衣以后,沒有什么遺體告別儀式就移至靈樞(即尸匣)內,以便將遺體運到殯禮之處。殯禮既可以在清真寺舉行,也可以在其它干凈的地方舉行。殯禮不同于追悼會,不致悼詞,不鞠躬,不叩頭。只是大家洗好大、小凈后,由伊麻目帶領,跟隨伊麻目站立,舉意,抬手,贊美真主,并為死者祈禱。整個過程簡單、樸素,不超過10分鐘。
第六,埋葬。伊斯蘭的埋葬方式一般都是土葬(特殊情況者可以水葬)。這種土葬與非穆斯林民族的土葬不同,不用什么棺材,尤其墳的底部絕對不允許有什么木板、石板、鐵板等非土物質。意思是人出于泥土,歸于泥土。墳坑一般深2米多,長約2米,寬約1米。在墳坑底部西側挖一偏洞,為亡人的安身之處。亡人足南首北面西,以示朝向圣地麥加。用土坯砌好偏洞口以后,再將墳坑填滿,通常也不留什么墳頭。埋葬時也沒有什么特別的儀式,只是誦讀《古蘭經》的若干章節而已。
值得指出的是,人死后,一般都是速葬,若是半夜或清晨死亡,下午就入葬,若是下午去世,第二天就安葬。如果亡者至親出門在外,頂多也等3天,不超過3天。穆圣曾對他的堂弟阿里說過這樣一句話:“阿里啊!三種事要忙辦,不要蹉跎:禮拜的時間到了的時候;人死了的時候;獨身女郎找到對象的時候。”為了實現速葬,伊斯蘭還規定,就地就近安葬,不強調亡人必須回到故鄉與祖宗一起埋葬。如果亡故于航海途中,3天之內靠不了岸的話,就可以置入 海中水葬。
3.喪葬文化的特點。顯而易見,伊斯蘭喪葬文化確是與眾不同,相比之下有以下特點:
第一,土葬。世界上的各種文化傳統對死者的安葬方式千差 萬別,自古以來,主要有懸棺葬、食葬、甕葬、天葬、水葬、火葬、巖洞 葬、高架葬、塔葬、二次葬、合葬等,其中火葬、天葬(又稱烏葬)、塔 葬等葬式比較流行。比如中國的信仰佛教的一些民族,像藏族的 活佛及達官貴族死后,舉尸而焚,焚尸完畢,揀起骨頭灰燼,舉到高山之巔順風簸撒,或者撒到大江大河之中,讓水流漂走。印度教徒中的有錢人死后也火化,然后將骨灰撒入被他們視為圣河的恒河中。1963年,羅馬教皇允許天主教徒也實行火葬。從此天主教徒 中火葬的也越來越多。而穆斯林根據伊斯蘭教規,自古以來,始終堅持土葬(特殊情況下的水葬除外),而且這種土葬方式也與眾不同,不用棺材,把尸體直接放入土中,墳底也不鋪什么木板、石板。水泥等非土物質,實行徹底的土葬,以體現真主用泥土創造人的原理,使之出于泥土,歸于泥土,與泥土化為一體。
第二,速葬。世界上的許多民族在人死后,為了表示對死者的哀悼和懷念,往往停尸的時間比較長,少則3天,多則十幾天,有的甚至更長,而穆斯林則根據伊斯蘭教規,實行速葬,一般早晨去世的下午就入葬,下午亡故的第二天就下葬,如果親屬不在場,也頂多等3天,3天之內必須埋葬,以此表達對死者的尊重,體現亡人入土為安的意義。這種喪事速辦,不搞馬拉松式的悼唁活動的作法,一方面節省了人力、物力、精力和時間,減輕了死者家屬的負擔,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尸體因長期停放而腐朽變質發出惡臭和排泄穢物等情況的發生,充分維護了死者的尊嚴與體面,也防止了對環境的污染,顯得既經濟又衛生。
第三,薄葬。如何安葬死者,這在各個民族各種文化傳統中,是大不一樣的。有些民族實行厚葬。送葬的時候,請來一些吹嗩吶的人,吹吹打打,熱熱鬧鬧,喪葬禮儀多得非行家不能盡數。而且根據各人的財力還要在墓坑中盡可能多放一些金銀珠寶等陪葬品,所以歷史上往往有盜墓者。上海師范大學的高惠珠先生針對中國漢族的喪葬禮儀說道:“在中國傳統社會葬禮往往成為炫耀宗族或家庭力量以及家屬和宗族間相互攀比爭斗的機會了。鋪張浪費便成為題中應有之義。殯儀與其說是為亡人,不如說是做給活人看的。這種狀況至今人們仍能在現實中找到它的蹤影。有人統計,國人近年為出喪、奠基、修墳花的錢夠投資六個亞運會。”①近來報刊電視也陸續報道了浙江等東南沿海經濟發達地區所掀起的大造墳墓的運動,有的人甚至為剛生下來的孩子修好了蔚為壯觀的墳墓。與此相比較,伊斯蘭的喪葬文化則大異其趣,穆斯林根據伊斯蘭教義,實行厚養薄葬。伊斯蘭認為,人死后上天堂還是下地獄,享福還是受罪,完全取決干死者生前信仰的虔誠程度和所做所為。信仰虔誠并且行善干好者必定上天堂,沒有信仰和作惡多端者必定下地獄。因此,要求人們生前多做造福人群的好事,要求子女,父母在世的時候,好好贍養,多盡孝心;父母死了以后,不必花很多錢為他們辦喪事,不必造用棺材,不必放陪葬品。因為這些對死人無濟于事,如果父母生前有積蓄或者兒女想再盡點孝心,那么把父母的積蓄或自己的一部分錢財直接用于周濟窮人或其它社會公益事業中,如辦學校、建醫院,等等,這是更好的。在這一思想指導下,在穆斯林社會,無論死者生前是達官貴人,還是平民百姓,入葬時都毫不例外的用3塊白布裹身(婦女5塊),埋在同樣大小,同樣深淺的墓地里,墓內不放任何多余的東西,哪怕死者生前穿過的衣服,用過的東西也不放,更談不上放什么陪葬品。即便死者是國王或總統也是如此,也不留什么墳頭。這又一次顯示了真主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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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阿拉伯人的智慧,信仰與務實的交融),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12月版,第2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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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平等的精神。身無分文者不必因貧窮而自卑,自認下賤,而應該相信通過自己虔誠的信念與良好的行為獲得真主的喜愛與恩 賜;腰纏萬貫者也不能因富裕而自大,因為金山銀山生不帶來,死不帶去,離開人世的時候,跟窮人一樣,同樣是3塊白布,多余的一 針一線都帶不走,帶走了也無用,有用的是生前的信念與所做所為。因此,富人不必嫌棄和鄙視窮人,不應為富不仁,而應該樂善好施,仗義疏財,將錢多多用在公益事業上,用在造福人群上,這樣才不致于喪失金錢的價值。
第四,強調節哀。伊斯蘭認為,生老病死,乃主之定然。人應該服從主的旨意和主的安排。當親人去世后,感到悲痛,。泣不成聲,這都是人之常情。但是不能嚎陶大哭,不能捶胸頓足,不能有任何過分的舉動。守喪時間也不必過長,幾個月后,仍可恢復正常的生活和工作,死的人已經死去,一去不會再返,活的人還要活著,而且要很好的活著。
第五,強調喪葬的警世意義。當一個穆斯林聽到別人死亡的消息以后,第一個反應不是驚訝,也不是為亡人說一些好話,而是念一句《古蘭經》中的經文:“的確,我們都屬于真主,我們都歸于真主。”(2:155)意思就是說,人人都要死,只不過有先有后而已。你先去了,我隨后就來。為死者送葬的時候,活人應從中吸取教訓,應該想到不知哪一天,自己也會有這樣的歸宿——一個土坑,一片漆黑,孤身一人,無人陪伴。是福是禍,全憑生前。趁死期未到,多做善功,多做好事。看開功名利祿,看開浮華世界,放棄慘淡經營,放棄投機鉆營。《古蘭經》警告世人說:“競賽富庶,已使你們疏忽,直到你們去游墳地。”(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