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障朝覲者的健康,使朝覲過程順利、安全,每個朝覲者必須遵守以下準則:
1、 服從有關官員的檢查和調度。入境時需向統一代理辦公室交納朝覲服務費和交通費(支票或現金均可)。
2、 辦理好入境和海關手續后向統一代理辦公室交驗護照,以辦理去麥加或麥地那的必要手續。
3、 從海路和空路來的朝覲者需向朝覲管理機構交驗護照和車票(機票或船票),并允許管理機構在其繼續旅行前使用護照,以便管理機構提供服務;因拒不交驗護照而耽誤旅行者,后果自負。
4、 遇突發事件就近向朝覲管理部門或有關機構報告,以便事情得到妥善處理。
5、 為保證朝覲者的安全和朝覲儀式的順利完成,朝覲者應隨所屬的朝覲管理機構去訪問圣地(阿拉法特山、穆茲達里法和米那)。
6、 朝覲者要維護兩個圣寺的神圣和尊嚴,成為維護我們宗教信仰者形象的典范。遵守沙特阿拉伯王國政府關于禁止在麥加和麥地那的圣寺、街道、公共場所和人行道隨意停留的法令,不亂扔垃圾,保持圣地的清潔。
7、 在吉達港、麥加、麥地那和其它圣城,朝覲者必須嚴格遵守有關住宿和交通安全的法令。
8、 為保證全體朝覲者的公共安全,每個朝覲者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若朝覲者來自有黃熱病感染區的國家,他必須出示該國政府簽發的接種免疫證明;否則將在此接受接種免疫,在接下來的六天內其活動將受到二十四小時監控。
(2)需持有腦膜炎的接種免疫證明,保證在十天到三年的期限內有預防此疾病的能力。
(3)除了少量供陸路來的朝覲者到達目的地所需的食品外,其它食品不得帶入沙特阿拉伯王國境內。食品必須置于簡易容器內以便檢查。
9、 朝覲者必須隨身攜帶由麥加塔瓦夫管理機構或麥地那指導機構提供的個人資料卡(即身份證)。
10、朝覲者在朝覲期間如患疾病,必須立即攜帶個人資料卡就近到醫院或診所就診。
11、如遇投訴問題,朝覲者應攜帶有關證明,向朝覲管理部門的投訴委員會匯報。
12、朝覲者應將正式文件和錢物交由向導、塔瓦夫管理機構或值得信賴的團體如朝覲代表團或大使館保管,只隨身攜帶少量必需的費用。朝覲者應留心自己的財物,如遇盜竊,應立即通知塔瓦夫管理機構或警察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如遇行李遺失,應打電話到麥加或麥地那的朝覲理事會失物招領部查領。
13、為方便女性朝覲者在沙特阿拉伯王國辦理簽證,女性朝覲者應由一男性近親陪同,或組團前來朝覲。
14、若步行前往圣地,長途跋涉和夏季炎熱的天氣會對人的健康有所影響,希望年長者或患病的朝覲者注意量力而行。
本條例還包含以下一些規定:
1、 服務和交通收費標準及付款方式。
2、 到達和離開的時間表。
3、 國家朝覲服務機構提供的服務。
4、 朝覲住宿規定。
5、 交通管理規定。
6、 朝覲者回國管理規定。
7、 關于官方朝覲代表團的規定。